延長保固保證書內容注意事項:
1.延長保固重要說明請先點這裡。
2.本延長保固係針對維修時更換冷氣系統主要零件所設(例如壓縮機、冷凝器、蒸發器、冷媒高壓管、冷媒低壓管、冷卻輔助風扇等),對於維修單內無註明保固之事項不在此範圍。
3.冷媒補充、乾燥瓶單一更換、壓縮機本體洩漏或異音維修、冷氣系統保養、蒸發器拆裝清洗、冷氣過濾網更換等不適用延長保固。
4.電裝部品、控制盒(例如冷媒壓力開關、冰點開關、冷度控制盒、空調控制模組、繼電器、風速晶體或風速電阻、風速馬達、風向伺服馬達等)依維修單內註記保固為主,不適用延長保固。
5.膨脹閥、乾燥瓶、O型環、冷凍油、冷凍油精、螢光顯影劑、冷媒等消耗性零件或耗材不列入延長保固範圍。
6.計算方式:可延長保固之日期為六個月,自維修日起計算加保六個月,例如原本保固一年之零件可延長至一年六個月,原本保固一年六個月者可延長至兩年。
例如101年3月1日更換蒸發器保固一年,於延長保固後變更為一年六個月至102年9月1日止。
部分車款壓縮機保固一年六個月(18個月),於延長保固後變更為兩年(24個月),例如更換壓縮機日期為101年3月1日,延長保固至103年3月1日止。
7.延長保固之零件係針對所更換之零件本體,如於延長保固期間零件本體故障需維修或更換者,冷媒與工資不在延長保固條件內。
8.延長保固的客戶於得標後,會於一週內採電子郵件寄送延長保固之保證書並加蓋保證章以茲證明,客戶請於收件後自行下載備份或列印,同時本店會註記存檔以供查詢,電子郵件若無法正常收件者則可改採郵局寄送。
9.延長保固條款僅適用於本店(或未來擴點之直營店)。
10.本店於維修過後會於愛車貼標籤註記,客戶破壞保固標籤即表示保固合約終止無效,本店無法履行保固或延長保固條款。
11.保固內容係指正常情況之下使用因零件或產品瑕疵不良而損壞或故障者,客戶因改裝或加裝所衍生造成損壞或故障,雖在保固或延長保固期間內,恕不負修復 責任。
12.私自拆機或經由他人修理過後,或因天災.地變.撞擊.破壞而發生零件損壞或故障者,雖在保固或延長保固期間內,恕不負修復責任。
13.壓縮機保固辦法依保證書內服務條款為主。